关于统一受理2021年下半年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kyzx  发布时间:2021-11-26   浏览次数:517

各学院、相关单位:

根据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安排,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对象

完成结题要求的湖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)项目,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、百校联百县项目。

二、结题方式

以上所有项目均采用线上结题方式。

三、结题程序

1、项目负责人在指定平台提交结题材料。项目负责人进入平台网站,按要求整理上传项目结题材料及相关附件,将电子档打包提交至项目所属学院科研秘书。

2、项目所属学院初审。各学院科研秘书对照项目申请书(任务书),认真审核项目结题材料,初审通过后提交汇总表至科研处。项目负责人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
3、科研处复审。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复审,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,告知项目所属学院补充完善结题资料。项目负责人修改后提交至所属学院审核,再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科研处。

4、提交最终版结题材料。科研处通知所属学院复审合格后,项目负责人提交最终版纸质档和电子档结题材料。

  四、具体操作方法:

(一)科技厅项目

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:https://jhsb.hbstd.gov.cn/main/newIndex.jsp,访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。进入登录页后,输入账号密码登录。根据项目所属类别按平台要求逐一填写和上传结题相关数据和资料。详情见附件1

(二)教育厅项目

 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:http://ust.e21.cn/(已上线高校通用版的用户可登录http://cst.e21.cn/),即可访问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。进入登录页后,输入账号密码登录。

温馨提示:从2021年起,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只能在云平台上办理结题。初始账号及密码默认为职工号,如无法登录,可咨询科研处自科办获取,登陆后注意及时修改密码。项目结题前需先在云平台上完成项目认领。详情见附件2

1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

个人填写结项信息-->线上打印并下载结项报告-->线下盖章->盖章结项书上传系统->学校审核->省厅审核。详情见附件3

2、教育厅百校联百县项目

请任务书通过教育厅审核确认,并已完成任务、具备结题条件项目。项目结题按照项目组提交结题报告、高校评审、教育厅审核的程序进行。详情见附件4

五、相关要求

1、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结题报告,务必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填写,提交的结题材料应完整、真实。

2、科技厅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)项目采取随时验收方式。

3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,请各学院将结题材料汇总后(不接受无结题汇总表的项目结题材料)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243室。

4、教育厅百校联百县项目,请各学院将结题材料汇总后(不接受无结题汇总表的项目结题材料)于2021年12月6日前报送科研处243室。

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 系 人: 施晴

联系电话:027-87943567


附件:

1、验收办法及工作规程(最终印发).docx

2、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-项目认领(个人使用文档).doc

3、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-项目结项(个人使用文档).doc

4、20211123  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百校联百县结题工作的通知.pdf

5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情况审查汇总表.xls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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